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票务信息汇总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票务信息汇总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高速公路票务员是干什么的?
高速公路票务员主要负责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票务管理工作,包括售票、缴款、***打印等业务。具体工作内容如下:
1. 售票:高速公路票务员需要为过往车辆提供售票服务,根据车辆类型、通行距离等因素计算收费金额,并出售相应金额的通行券或***。
2. 缴款:票务员需要接收驾驶员缴纳的通行费,并确保款项的准确无误。对于现金交易,需要进行现金清点和核对;对于非现金交易,如***、移动支付等,需要确保支付成功的信息反馈。
3. ***打印:根据售票信息,票务员需要打印相应的通行***或收据,以便于驾驶员核验和使用。
4. 票务管理:票务员需要对售票窗口的票务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,包括每日票务销售额、票务库存等,确保票务信息的准确性。
5. 窗口服务:票务员需要保持窗口整洁、温馨,为驾驶员提供热情、周到的服务,解答驾驶员的相关问题,并确保窗口秩序井然。
6. 财务核对:票务员需要与结款员进行每日财务核对,确保票务收入与实际收款一致,避免财务漏洞。
7. 其他临时性任务: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,票务员还需要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,如参与高速公路相关活动、协助处理特殊情况等。
总之,高速公路票务员主要负责售票、缴款、***打印等票务管理工作,同时需要提供良好的窗口服务,确保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正常运转。
电影票房分成?
中国电影业对于票房分账的基本规则如下
:1.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,数据统一汇总到中国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(简称专资办)。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。(PS:这里小票更正一下,最终片方结算所使用的数据,为中数所提供)
、2.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3.3%的特别营业税,及5%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。剩余的91.7%认定为一部电影的“可分账票房”。
3.可分账票房中,电***及院线提留57%,中影数字提留1-3%的发行代理费。剩余的40-42%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(大部分情况为40%)。
4.影片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5-15%作为发行代理费用。即为可分账票房的2-6%作为发行代理费。
5.很多情况下,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,这时发行方会收取12-20%的代理发行费。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、买断发行、预付制作费用等方式,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。
6.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,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,给***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。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3-5%。
7.制片方回收的票房回款公式为:1*(1-0.033-0.05)*40%*(1-0.1)=0.33为一般情况下的制片方分账。
以100块票房为例:
1.国家直接先扣掉5%做为电影专项基金,3.3%的税款这部分8.3%,就剩下91块半了。现在你知道每张电影票,你已经自动给国家交了税,看电影顺道当了纳税人。这8.5%,***、院线、片方都见不着钱,直接被划走了。
2、剩下91块半里,差不多有一半左右,直接分给院线和***。其中院线大概在5%左右,也就是100块里,有个4块多吧。像万达、金逸这种垂直管理的院线,这两块收入基本就被算做一块收入了。
3、院线、***分完之后,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(发行佣金),目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(毛收入)的5~15%比例都是正常。票房可分配收入总票房─3%电影基金─5.5%税款─院线和***分成款(38%~43%不等)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票务信息汇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票务信息汇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